古代的奴隶主为了强迫奴隶劳动,防止他们造反,往往采取极其残酷的镇压手段:或给他们戴上沉重的脚镣手铐,或用绳索套着他们的脖子,或砍(或锯)去他们的一只脚,或用锥子刺瞎他们的眼睛。甲骨文、金文的“民”字,正像以锥刺眼之形,其本义原指奴隶;引申为指被统治者,其中包括奴隶和平民;后来也泛指普通的群众、老百姓。
(北京大学出版社供稿)